院内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4年12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(研究生[2024]22号)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生个人申请、学院审核,确认以下研究生张伟(学号:202112951090)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、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报告及预答辩(博士生)、无欠费及处分等情况,通过送审资格审核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9月10日—9月12日。
如有异议,请向相关领导反映或与学院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618177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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