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美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文件
食品与生工院委综〔2015〕10号
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
实施细则补充规定
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严格按照《集大委综〔2015〕98号关于印发〈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执行,同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作以下补充规定:
一、发展对象条件的补充规定
1、一二三年级学生学习成绩优秀,同时积极参与学生工作,至少要担任一种学生干部职务,并且工作能力突出,在服务同学工作中表现优秀。
2、四年级学生学习成绩优秀,同时积极参与学生工作,至少前一学年要担任一种学生干部职务,并且工作能力突出,在服务同学工作中表现优秀。
二、预备党员转正条件的补充规定
1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自觉加强党性修养,积极参加支部政治学习。
2、积极践行党的宗旨,继续参与学生工作,积极为同学服务,表现良好。
3、学习退步明显,补考次数较多的视情况延长预备期。
4、在党员考核中群众测评、支部考评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,经教育没有明显改变的延长预备期。
三、正式党员的补充规定
1、党员考核不合格予以通报批评,并责令整改。
2、正式党员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情节严重的给予劝退。
中共集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
2015-11-1
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5年11月1日印发